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期限
如果交通事故发生人员的伤亡,受害者认为自己已经达到伤残的等级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的时候,在30日内鉴定出伤残的等级,如果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伤残等级鉴定书后的15天内向上一级的鉴定机构提出重新申请。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交警部门会对现场进行勘察、取证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出来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检验、鉴定的时限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相关的专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如果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后才能委托的,要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尸体的检验要在死亡后3日内进行。
检验、鉴定的结果会在20日内完成;如果超过20日结果还未出来的,应当要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能超过6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结果后在2日内将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当事人是不能直接通过鉴定机构获得和得到原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