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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一般过错行为有哪些

2018年9月11日  青海交通事故纠纷律师   http://www.lxswzs.com/

我国对于非机动车辆的管理一直以来都较为欠缺,导致在道路上总能发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非机动车辆,但这种行为带来的危险却难以被人重视。那么在行进道路中,非机动车辆一般会存在的过错行为有哪些呢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机动车一般过错行为有哪些

1、有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路段,非机动车从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骑行横过机动车道的;

2、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横过公路没有下车推行的;

3、没有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路段,驾驶非机动车横过划有四条以下机动车道的路段的;

4、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的;

5、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没有在道路两侧通行119法条第57条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但在事发环境条件下可以被及时发现的;

6、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的;

7、未满16周岁驾驶、驾驭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畜力车的122国条第72条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的;

8、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

9、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

10、驾驶加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的。

二、行人的一般过错行为

1、行人在机动车道内行走,可以被及时发现的;

2、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的;

3、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未确保安全的;

4、道路维修、养护以及环卫部门的作业人员在道路上作业,未按规定穿着反光服饰,横穿车行道时未直行通过,未注意来往车辆的;

5、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已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未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除了非机动车辆,行人对于交通规则的漠视时常也会造成交通秩序的混乱,所以交通立法应该对这样的过错行为加以更加严格的管教,而从整体来看,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势在必行。在这个问题上,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大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青海交通事故纠纷律师
律师:李信善[西宁]
青海汇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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