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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
事故损失小,是否就可以不报警了?
2018年1月14日
青海交通事故纠纷律师
http://www.lxswzs.com/
不一定。一般来说,只有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如果对事故成因及事实没有什么争议,可以达成协议的,即可自行解决。但是,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即使只有轻微财产损失还是需要报警,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机动车没有牌号、没有检验合格的标志及保险标志;
(2)驾驶人没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包括没有驾照,以及驾照过期的情形);
(3)事故一方当事人在驾车前,喝过酒或是服用过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
(4)尽管没有人员伤亡但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碰撞建筑物、 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13条。
文章来源:
青海交通事故纠纷律师
律师:
李信善
[西宁]
青海汇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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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www.lxswzs.com/art/view.asp?id=90395907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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